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女子萬某在酒店走廊向客房散髮招嫖卡片,後被警方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5日。她起訴丰台公安分局要求撤銷處罰。記者昨天獲悉,北京市二中院終審駁回了萬某的訴求。
  據丰台公安分局作出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認定,2013年6月30日晚8時許,萬某伙同他人在丰台區某酒店走廊內,以向客房散髮招嫖卡片的方式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。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,決定給予萬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
  萬某起訴稱,她在網上看到發卡片的兼職廣告,當晚到達指定地點後,提供卡片的男子說發的是游泳卡片,她視力不好,沒看卡片上的具體內容,就到酒店三層客房發了幾張,幾分鐘後就被保安叫走,沒和任何人爭執,不存在擾亂公共秩序。另外,從卡片內容上不能直接認定為黃色招嫖廣告,請求撤銷涉案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訴求一審被駁後,萬某上訴。
  市二中院認為,丰台公安分局綜合卡片內容、當晚住宿客人的證言等證據,能夠認定萬某發放黃色招嫖卡片的事實。此行為易引發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,給酒店的正常秩序帶來了不良影響。丰台公安分局對萬某作出的處罰並無不當。法院終審維持原判。
(原標題:發招嫖卡片女子被拘留)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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